日志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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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芬之事的想法 首先祝于教练新春好。
一直关注奖金事件,于教是业务强手,也是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人,但于教对中国的体制、惯例把握不好。比如“2008年12月22日,于芬在等不到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的书面回复后,与律师王兆峰一起正式将诉讼书递交给了中纪委和国家信访局。”。 其实去纪委和信访局,你本人去就行了,真不应跟着律师的。律师去干么?去吓人?不解决就起诉?起个“强要”回复的效果?真不应该这样。 网络和网络舆论不是万能的,一切最终要靠领导重视、过问才能解决。在网络上,反映不公处、黑暗面的帖子、愽客极多极多,但最后都解决了吗?!真要是网上提一提就能全部解决问题,那几个门户网站的站长便是全国总理级的人物了。 自你提出奖金后,一来你的对立面太多太广了,不是一对一的问题了。二来自己的战线也拉得太长,方法不干脆。现在感觉就是被冷处理,凉着,或不予以处理(已处理过了)。另一方面,你有些急燥,资料收集也不够,对文件规定的理解也缺乏深度。 文从人,看到你写的文章,也能知晓一点你的为人。顺想一下,国家队中有几个象你这样有文采、有思想、有个性、有技术的教练?周继红算一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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